舞蹈培训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WG-DANCE-2025-1012-002
甲方(培训服务提供方):
此处为重复性常规要素信息,在线预览已省略
乙方(接受培训方/学员):
丙方(乙方法定监护人):
为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甲、乙、丙三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通过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并接受舞蹈培训系列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昭信守。
1.1 课程: 指由甲方设计、提供并由乙方购买的,具有特定教学目标、内容、时长和形式的舞蹈培训服务产品。
1.2 课时: 指甲方计算课程时长的基本单位,本合同中每个标准课时为 45 分钟。
1.3 课程有效期: 指乙方有权享受本合同约定课程服务的起止期限,超出该期限,剩余课时将作废。
1.4 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政府行为、法律变化、疫情及其防控措施。
1.5 重大疾病: 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三级甲等医院专科医生确诊的,严重影响身体机能,并出具明确医疗建议要求暂停剧烈运动三个月以上的疾病。
1.6 书面形式: 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1 丙方作为乙方的法定监护人,在此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2.1.1 乙方身体健康,无任何妨碍或不适宜参加舞蹈训练的疾病或身体缺陷,包括但不限于先天性心脏病、高血压、哮喘、癫痫、骨骼或关节的严重损伤或疾病。
2.1.2 丙方已充分了解舞蹈训练所固有的,包括但不限于肌肉拉伤、关节扭伤、跌倒、碰撞在内的潜在运动风险,并自愿选择让乙方参与。
2.1.3 如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任何可能影响训练安全的身体不适或状况,丙方有义务在课程开始前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授课教师及课程顾问。
2.2 因丙方隐瞒或未及时告知乙方真实健康状况,导致乙方在培训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或损伤的,其全部责任由丙方与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赔偿责任。
3.1 课程详细信息
课程名称: “舞动未来”芭蕾舞系统精进课程 (G2级)
舞蹈种类: 古典芭蕾舞
课程适用对象: 7-9 周岁,具备 1 年以上芭蕾舞学习基础的学员
课程总额: 200 个标准课时,分 100 次课程(每次 2 个连续课时)完成。
* 课程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