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散打培训协议
协议编号: WGGFW-20251012-A01
甲方(学员):
乙方(培训机构):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武术散打培训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责任,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基础上,经过充分、友好的协商,兹签订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除非本协议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词语在本协议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1.1 培训课程: 指由乙方设计并提供,旨在提升甲方武术散打技能、身体素质及防卫能力的“精英武术散打与实战防身综合技能提升课程”。
1.2 协议有效期: 指自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起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的整段时间。
1.3 总费用: 指甲方为获得本协议下全部培训服务所需支付的包含所有税费在内的总金额。
1.4 不可抗力: 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战争、动乱、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封锁)。
1.5 保密信息: 指乙方拥有的、非公开的教学大纲、训练方法、商业秘密、技术资料,以及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个人身份信息、健康状况、生物识别信息。
1.6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2.1 课程名称: 精英武术散打与实战防身综合技能提升课程。
2.2 课程内容与目标: 具体的课程模块、训练内容、阶段目标及教学计划,详见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的附件一《课程大纲与训练计划》。
2.3 培训期限:
总期限: 壹拾贰 (12) 个月。
起始日期: 公元2025年10月20日。
结束日期: 公元2026年10月19日。
总课时: 贰佰捌拾捌 (288) 个有效课时,每课时陆拾 (60) 分钟。
2.4 培训地点:
指定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院乐动体育中心B1层“文稿稿”武道馆。
地点变更: 乙方若因场馆升级、搬迁等原因需变更培训地点,必须提前六十(60)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新地点必须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范围内,且其设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