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包含正文,附件:技术协议、质量标准规范、操作规程。
塑料玩具回收与再制造合同
甲方(委托方):[甲方公司名称]
地址:[甲方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乙方公司名称]
地址:[乙方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一家专业从事塑料玩具生产的企业,现为了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减少环境污染,并响应国家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拟委托乙方进行废旧塑料玩具的回收与再制造。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1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生产的废旧塑料玩具进行回收、分类、再生处理和再制造,并将再生材料应用于新产品的生产中。
1.2 乙方负责建立完善的回收网络、再生处理设施和再制造生产线,确保回收和再制造过程的高效、环保和安全。
1.3 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塑料玩具类型:
a) 聚乙烯(PE)材质玩具
b) 聚丙烯(PP)材质玩具
c) 聚苯乙烯(PS)材质玩具
d) 聚氯乙烯(PVC)材质玩具
e)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材质玩具
f)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材质玩具
1.4 甲方应保证提供的废旧塑料玩具不含有害物质,如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
2.1 回收渠道建设:
2.1.1 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在甲方指定的区域内建立至少50个回收点,具体位置由双方协商确定。
2.1.2 每个回收点应配备专业的分类回收箱,明确标识可回收的塑料玩具类型。
2.1.3 乙方应定期对回收点进行维护和清理,确保回收设施的正常运转和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