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气象服务机构合作合同
甲方(委托方):__(政府部门名称)
地址:__
法定代表人:__
联系电话:__
乙方(受托方):__(气象服务机构名称)
地址:__
法定代表人:__
联系电话:__
鉴于甲方需要专业的气象服务支持,而乙方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经
双方友好协商,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1.1气象预报与监测服务
1.1.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高精度、全方位的气象预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a)短期天气预报(24小时内):每小时更新一次,预报要素包括气温、降水、风向风
速、相对湿度、云量等;
b)中期天气预报(3-7天):每日更新两次,预报要素同短期天气预报;
c)长期天气预报(10-30天):每周更新一次,以旬为单位提供气温和降水趋势预报;
d)季节预测:每月更新一次,提供未来3个月的气温和降水距平概率预报。
1.1.2乙方应建立并维护一个覆盖甲方辖区的气象监测网络,包括但不限于:
a)自动气象站:每10平方公里设置1个,监测频率不低于每5分钟一次;
b)天气雷达:根据地形条件在辖区内合理布设,确保100%覆盖;
c)风廓线仪:在重点区域设置不少于3台;
d)闪电定位系统:确保对辖区内所有闪电活动的探测率不低于95%。
1.1.3乙方应确保所有监测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数据实时传输至甲方指定的数据
中心,传输延迟不得超过30秒。
1.2气象数据共享与应用合作
1.2.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气象数据:
a)实时观测数据:包括地面气象要素、高空探测、雷达反射率等;
b)历史数据:提供至少30年的气象历史数据,分辨率不低于日值;
c)预报产品:包括数值预报模式输出结果、概率预报产品等;
d)气候监测诊断分析:月度、季度和年度气候评估报告。
1.2.2数据格式与传输:
a)所有数据应采用国际通用的NetCDF或GRIB2格式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