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热管理系统改造汽车散热升级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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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热管理系统改造协议

协议编号: WGG-SNBN-20250803-001

甲方(委托方): 文稿稿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ABCD12
法定代表人: 张伟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号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互联网创新中心A座12层
项目联系人: 王经理
联系电话: 95022435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乙方(承揽方): 苏州博能车辆系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9MA1N12EF34
法定代表人: 刘强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湖街328号
通讯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湖街328号博能科技园B栋
项目联系人: 孙工
联系电话: 18900189000
电子邮箱: sun.gong@bnpower.com.cn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友好的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合法拥有的车辆进行热管理系统升级改造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昭信守。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约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 “改造车辆”:指本协议第二条所列明的,由甲方提供并委托乙方进行热管理系统改造的特定车辆。
  2. “改造项目”:指乙方为实现本协议约定的技术目标,对改造车辆实施的全部硬件安装、软件标定、系统调试及相关服务的总和。
  3. “组件”:指为完成改造项目,由乙方提供并安装在改造车辆上的所有硬件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散热器总成、风扇系统、管路、传感器、控制单元及附属配件。
  4. “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5. “验收证书”:指在项目达到相应验收标准后,由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程序签发的,用以确认项目阶段性或最终完成的书面文件,包括《静态验收合格确认书》和《项目最终验收合格证书》。
  6. “不可抗力”:指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具体定义见本协议第十五条。

 

第二条:改造项目范围与技术要求

2.1 改造车辆信息

  1. 车辆型号: 奔驰V260L 商务车
  2. 车辆数量: 伍台(5台)
  3. 车辆识别代号(VIN):
    • LVVABCDEFGHJ5556661
    • LVVABCDEFGHJ5556662
    • LVVABCDEFGHJ5556663
    • LVVABCDEFGHJ5556664
    • LVVABCDEFGHJ5556665

2.2 项目核心目标
本项目的核心目标,是在不影响车辆原有舒适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优化车辆在夏季高温、市区低速蠕行工况下的空调制冷效率与发动机散热平衡,具体指标如下:

空调制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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