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动力改装发动机ECU调校合同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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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动力系统改装合同

合同编号: WG-JSTY-20250803-002

甲方(委托方): 文稿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91310115MA1H88888W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若为公司)/ 联系人: 文稿稿
  •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28层
  • 联系电话: 95022435
  •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 官方网站: wengaogao.com

乙方(承揽方): 北京极速引擎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01ABCD12
  • 法定代表人: 李四
  •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天北路27号中航发展大厦5层
  • 经营地址(施工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金港汽车公园C区1号车间
  • 联系电话: 18987654321
  • 电子邮箱: lisi@jisuengine.com
  • 收款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港支行
  • 收款账户: 0200 1234 5678 9012 345

序言

甲乙双方为明确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其提供汽车动力系统改装服务的相关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改装标的车辆信息

1.1 改装车辆品牌及型号: 宝马(BMW) G82 M4 雷霆版
1.2 车辆识别代号(VIN): WBS1234567890ABCDE
1.3 发动机型号: S58B30A
1.4 车牌号码: 沪A·G8888
1.5 车辆颜色: 圣保罗黄
1.6 出厂日期: 2024年10月
1.7 初始登记日期: 2025年2月
1.8 进场时行驶里程: 3,500公里
1.9 所有权确认: 甲方保证其对本合同项下车辆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车辆不存在任何抵押、查封、扣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权利负担。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向乙方出示并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供乙方核对存档。因车辆权属瑕疵或争议给乙方造成任何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二条 改装前进场检验

2.1 车辆于本合同签订后进入乙方施工地址时,甲乙双方须共同对车辆进行全面检验。
2.2 检验内容包括:
2.2.1 外观检查: 对车身漆面、保险杠、轮毂、玻璃、灯具的完好性进行逐项检查、拍照并记录,明确记录任何已存在的划痕、凹陷或损伤。
 2.2.2 内饰检查: 对座椅、仪表台、门板、地毯的清洁度及完好性进行检查并记录。
* 2.2.3 机械性能及电子系统初始状态检查: 启动车辆,检查仪表盘有无故障灯常亮,使用诊断电脑读取并记录车辆各控制单元的故障码历史。对发动机、变速箱、刹车、悬挂等基本功能进行初步动态测试并记录。
2.3 检验报告: 全部检验完成后,由乙方制作《车辆进场状态检验报告》,内容包含详细的文字描述和各角度照片。该报告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一份交甲方收执,一份由乙方保管,作为车辆交还时状态比对的唯一依据。甲方拒绝确认或无故拖延确认,视为其认可乙方单方出具的检验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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