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特种功能改装车辆专用改造协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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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特种功能改装协议

合同编号: WG-JG-2025-001

甲方(委托方): 上海文稿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H950224
法定代表人: 文高祥
通讯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办公楼1座58层
官方网站: www.wengaogao.com
指定联系人: 文稿稿
联系电话: 95022435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乙方(改装方): 精工特种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9G99999
法定代表人: 王精工
通讯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开源大道11号
指定联系人: 陈工程师
联系电话: 13900139000
电子邮箱: chen.gongchengshi@jinggong-sv.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特定车辆进行特种功能改装事宜,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基型车: 指由甲方合法拥有并提供给乙方用于本次改装的基础车辆,其详细信息于本协议第三条中载明。
1.2 改装标的物: 指乙方在基型车基础上,依据本协议及附件约定完成全部特种功能加装、改造、集成和调试后,形成的最终形态的特种功能车辆。
1.3 技术规格书: 指本协议之附件一。该文件是乙方履行改装义务的核心技术依据,详细描述了改装标的物必须达成的全部技术参数、功能要求、性能指标、部件品牌型号、材料规格、工艺标准及软件接口协议。
1.4 验收测试方案: 指本协议之附件二。该文件详细规定了对改装标的物进行检验和测试的完整流程、具体方法、环境条件、判定标准、数据记录要求及复测规则。
1.5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定工作日,不包含星期六、星期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1.6 日历日: 指公历的自然日,包含工作日、星期六、星期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第二条 陈述与保证

2.1 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2.1.1 甲方是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具备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来签署和履行本协议。
2.1.2 甲方签署本协议的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构成合法、有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
2.1.3 甲方保证对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的基型车拥有合法、完整且无争议的所有权,该车辆不存在任何抵押、查封、租赁或其它任何形式的权利负担。
2.1.4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信息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

2.2 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2.2.1 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拥有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从事特种车辆改装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和认证。
2.2.2 乙方签署本协议的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乙方构成合法、有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
2.2.3 乙方保证拥有履行本协议所需的技术能力、生产设备、专业人员和质量管理体系,能够确保改装标的物完全符合本协议及附件的各项要求。
2.2.4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改装部件、设备和材料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正品,来源合法,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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