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教育儿嫂服务协议
合同编号: JZ-YEF-20250815002
甲方(客户/雇主):
乙方(育儿嫂/服务人员):
丙方(家政服务机构):
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保障服务对象的健康成长,甲、乙、丙三方秉持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充分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专业早教育儿嫂服务事宜,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1.1 服务对象: 指本协议中由乙方提供专业照护与早期教育的特定婴幼儿。
1.2 服务期: 指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开始提供服务至服务结束的完整期间,包含试用期。
1.3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
1.4 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政府行为、法律变化、疫情及其相关的管控措施。
1.5 重大过失: 指乙方在履行服务职责时,严重偏离一般服务人员应有的注意标准,对可能发生的服务对象损害结果持放任或轻信可以避免的态度。
1.6 紧急情况: 指服务对象突发严重疾病、遭遇意外伤害或其他威胁其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
2.1 服务对象姓名: 王梓萱
2.2 性别: 女
2.3 出生日期: 2024年09月01日
2.4 健康状况及特别注意事项:
2.4.1 身体健康,无遗传性、过敏性及其他重大疾病史。
2.4.2 需严格规避的食物:坚果类(花生、核桃、杏仁)、海鲜类(虾、蟹)。
.4.3 每日需补充维生素D3滴剂,品牌为甲方指定的“Ddrops”,剂量为每日一滴。
2.4.4 对环境要求较高,睡眠环境需保持温度22-24摄氏度,湿度50%-60%,并使用空气净化器。
2.4.5 乙方需特别关注服务对象的皮肤状况,每日沐浴后涂抹甲方指定的“丝塔芙”润肤乳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