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专业护理协议
协议编号:WG-NC-20250811001
甲方(客户方/新生儿监护人)
乙方(服务方)
鉴于:
故此,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新生儿专业护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昭信守。
1.1 新生儿:指甲方之子/女,姓名(若已取名):_,出生日期:公元2025年08月10日。
1.2 服务期:指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起始日至终止日的完整期间。
1.3 护理师:指由乙方指派,持有国家认可的高级母婴护理师资格证书及有效健康证明,具体执行本协议项下护理服务的专业人员。
1.4 服务地点:指本协议载明的,由甲方提供的护理服务履行地。
1.5 紧急情况:指新生儿出现可能危及生命或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的突发状况,包括但不限于窒息、惊厥、高热(体温持续超过39.0℃)、严重呼吸困难、意识丧失、意外重伤。
1.6 保密信息:指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收方)披露的,或接收方在履行本协议期间获悉的,与披露方及其家庭成员相关的任何非公开信息,涵盖但不限于健康医疗记录、财产状况、职业信息、家庭关系、影像资料、联系方式。
1.7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动乱、政府禁令或公共卫生事件。
2.1 服务期限与模式
服务模式: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