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包装机维修合同设备维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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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包装机维修合同

合同编号: WG-MA-20250812-SH01

委托方(甲方): 上海美味食品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H888X88
  • 法定代表人:张伟
  •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8号
  •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8号A栋3楼生产部
  • 联系人:李静(生产部经理)
  • 联系电话:13812345678
  • 电子邮箱:sfood@example.com

维修方(乙方): 文稿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Y8888Y
  • 法定代表人:王明
  •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互联网创新中心
  •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互联网创新中心B座12层
  • 服务热线: 95022435
  • 联系邮箱: mail@wengaogao.com
  • 官方网站: wengaogao.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合法拥有的自动包装机设备(以下简称“合同设备”)提供全面的维修保养服务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合同设备: 指本合同附件一《合同设备清单》中明确列出的、由甲方拥有并交由乙方提供维修保养服务的全部自动包装机及其附属装置。

1.2 定期预防性保养: 指乙方为预防设备故障、延长设备寿命而主动进行的、有计划的、周期性的检查、清洁、润滑、紧固、调整、校准及更换易损件的系统性服务。

1.3 故障维修: 指合同设备出现非预期的功能失常、停机或性能下降时,乙方根据甲方通知提供的紧急或非紧急的诊断、排错、零部件更换及功能恢复服务。

1.4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周末休息日。

1.5 工作小时: 指工作日内上午9:00至下午18:00的时间段。

第二条 维修标的物

2.1 本合同项下的维修标的物为甲方合法拥有的自动包装机设备,其详细信息见本合同附件一《合同设备清单》。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2 甲方保证对附件一所列的全部合同设备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任何抵押、查封、租赁或许可他人使用等权利负担。如因设备权属问题引发任何第三方纠纷或法律诉讼,全部责任由甲方独立承担,若因此给乙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赔偿金),甲方应予以全额赔偿。

第三条 服务范围、内容与排除

3.1 服务范围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附件一所列的全部合同设备提供全面的定期预防性保养和无限次的故障维修服务。

3.2 定期预防性保养内容
3.2.1 服务频率: 乙方应对每台合同设备提供每季度一次的全面预防性保养服务。每个合同年度共计提供四次。具体保养日期由乙方提前10个工作日提供计划,并与甲方协商确认。
3.2.2 保养项目(每次必须完整执行并记录):
a. 机械系统: 全面检查、清洁、润滑和紧固所有传动链条、齿轮、同步带、轴承座、凸轮、连杆机构、导轨滑块;检查刀座、封轮的磨损与平行度,并进行校准。
b. 电气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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