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师培训协议
协议编号: WGGPTP-20250813-001
甲方(培训机构):
名称: 文稿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5022435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
通讯地址: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28层]
官方网站: www.wengaogao.com
联系邮箱: mail@wengaogao.com
联系电话: [021-88886666]
乙方(学员):
姓名: 赵婧
身份证号码: [110108199203151234]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院1号楼2单元301室]
联系电话: [18601018888]
电子邮箱: [zhaojing@personalemail.com]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支付费用、参加甲方组织的心理咨询师培训事宜,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全面、详尽的协议,以资共同严格信守。
第一条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1 培训项目: 指由甲方设计并提供的,名为“高级整合式心理咨询师连续培训项目”的综合性专业培训服务,旨在系统性提升乙方的心理学理论知识、咨询实操技能、职业伦理素养。
1.2 课程模块: 指构成培训项目的具体教学单元,包括理论课程、技能工作坊、实习、督导四个核心部分。
1.3 督导师: 指由甲方聘请或认可的,持有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注册督导师证书(D-序列),或持有经甲方审核认定的同等效力国际认证(例如美国AAMFT认证督导师),且具备不少于3000小时个体心理咨询经验及不少于500小时督导实践经验的资深心理咨询专家。
1.4 保密信息: 指以任何形式存在和承载的,与本协议任何一方相关、且未被公众所知的信息。此定义涵盖但不限于:
1.4.1 乙方在实习、督导、同学交流、案例研讨中接触到的任何来访者的个人身份信息、咨询记录、音视频资料、评估数据以及任何可能推断出来访者身份的细节。
1.4.2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全部未公开发行的教学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课程讲义、教学视频、案例分析集、理论模型图表、评估工具、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
1.4.3 乙方的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家庭背景、在学习过程中分享的个人成长经历、学习档案、成绩评估、督导反馈。
1.4.4 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内容、双方就本协议进行的任何沟通、谈判记录及补充协议。
1.5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定工作日,即不包含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任何一天。
1.6 不可抗力: 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事件,该等事件足以阻碍、影响或延迟任何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爆炸、战争、恐怖袭击、动乱、以及由政府行为导致的大规模流行病疫情及为此采取的封锁、隔离等强制性行政措施。
1.7 知识产权: 指在全球任何司法管辖区内,所有已注册或未注册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商业秘密、专有技术、设计权以及其他任何性质的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
第二条 培训项目概况
2.1 培训项目名称: 高级整合式心理咨询师连续培训项目。
2.2 培训目标: 旨在使乙方在培训结束后,能够:
2.2.1 系统性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