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营养餐幼儿膳食服务合同幼儿园学生配餐协议范本

18

 

儿童营养餐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WG-CN-20250901-001

甲方(服务接受方): 北京朝阳国际实验幼儿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001ABCDE
法定代表人: 刘思源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5号
指定联系人: 孙悦(后勤主任)
联系电话: 010-8555-1234
电子邮箱: sunyue@bjchaoyang-kids.com

乙方(服务提供方): 文稿稿营养健康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002FGHIJ
法定代表人: 李明轩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8号
指定联系人: 陈浩(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95022435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其在园儿童营养膳食服务事宜,兹达成以下协议,以兹信守。

第一章 定义与解释

1.1 “服务日”:指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除中国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及甲方寒暑假外的每一个工作日。
1.2 “膳食”:指由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在园儿童提供的早餐、午餐及下午加餐的统称。
1.3 “菜单周期”:指乙方为避免膳食重复而制定的、以四周(20个服务日)为一个完整循环的膳食供应计划。
1.4 “食品安全事故”:指因乙方提供的膳食存在生物性、化学性或物理性污染,导致甲方在园儿童出现食源性疾病(如食物中毒)、过敏反应加重或其他健康损害的事件。
1.5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二章 陈述与保证

2.1 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2.1.1 甲方系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组织,具备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来签署和履行本合同。
 2.1.2 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内部授权,且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2.2 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2.2.1 乙方系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项目:集中用餐单位食堂)。
 2.2.2 乙方拥有专业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团队、设施、设备及管理体系,以确保本合同项下服务的安全与质量。
* 2.2.3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服务及食品,均符合本合同附件及中国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三章 服务内容、期限与标准

3.1 服务范围:
3.1.1 服务对象: 甲方的全体在园儿童,基础数量为 200 名。
 3.1.2 膳食种类: 早餐、午餐、下午加餐。
3.1.3 供餐时间: 每个服务日的上午 08:00(早餐)、中午 12:00(午餐)、下午 15:30(下午加餐)。
3.2 服务期限:2025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7 月 15 日止。
3.3 服务标准(具体细则详见附件):
 3.3.1 营养标准: 严格遵循《附件一:儿童膳食营养与配餐标准细则》中关于能量

 


您可能还喜欢

首页 导航 会员 客服 微信
QQ95022435 微信 邮箱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