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龄前儿童托育照料看护合同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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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龄前儿童照料合同

合同编号: WGGTYS-2025-09-001

甲方(委托人/儿童监护人):

姓名: 李明
身份证号码: 11010819890510123X
联系电话: 13810001000
电子邮箱: liming_parent@email.com
家庭住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中关村大厦A座1801室

第一紧急联系人: 王丽
与儿童关系: 母亲
紧急联系电话: 13810002000

第二紧急联系人: 李建国
与儿童关系: 祖父
紧急联系电话: 13810003000

乙方(受托人/照料服务提供方):

机构名称: 文稿稿(北京)国际托育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WXYZ88
法定代表人: 赵文
官方网站: www.wengaogao.com
联系电话: 95022435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内文澜阁
服务资质/备案号: 京海卫托备字[2024]第008号

丙方(被照料儿童):

姓名: 李小诺
性别:
出生日期: 2022 年 10 月 16 日
身份证/户口本号码: 110108202210164567

前言

为保障学龄前儿童丙方的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明确委托人、受托人及被照料儿童三方在照料服务期间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行业最高标准与道德准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审慎的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兹信守。

第一章:总则与服务标的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下列词语应具有如下含义:
1.1 照料服务:指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为丙方提供的涵盖生活照料、健康管理、安全保障、启蒙教育、习惯养成在内的综合性、专业化保育教育服务。
1.2 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即每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1.3 监护人:指本合同甲方,其对丙方依法负有监护职责。
1.4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火灾、瘟疫、战争、政府行为或任何其他超出合同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

第二条 合同标的与期限
2.1 乙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为丙方提供专业的学龄前儿童照料服务。
2.2 服务期限:自 2025 年 9 月 1 日上午 8 时 00 分起,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下午 18 时 00 分止。
2.3 试托期:服务期限的第一个月(即 2025 年 9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为试托期。试托期内,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费用结算及合同解除条款详见本合同第十章。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执行标准

第三条 服务地点、时间与环境设施
3.1 服务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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