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眼镜维修合同工业护目镜保养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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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眼镜维修合同

合同编号: WG-JD-AQWX-20250822-002

甲方(委托方): 文稿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Q2W345
法定代表人: 陈默
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XX号楼X层
通讯地址: 中国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XX号楼X层,邮政编码:100193
指定联系人: 王经理
联系电话: 95022435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官方网站: www.wengaogao.com

乙方(服务方): 精盾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9C3D4EF
法定代表人: 王浩
注册地址: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大道108号
通讯地址: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大道108号B栋2层,邮政编码:518100
指定联系人: 赵敏
联系电话: 13900139000
电子邮箱: zhao.min@jingdun-tech.com

签订地点: 中国北京市海淀区
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22日

 

鉴于:

  1. 甲方在其研发、生产及测试等业务活动中,为保障其员工的职业健康与人身安全,需确保其配备的安全防护眼镜始终处于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安全有效状态。
  2. 乙方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拥有从事安全防护设备维修、保养、检测所需的技术能力、专业设备、合格人员及相关资质,并承诺能够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兹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安全防护眼镜维修与保养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章:定义与解释

1.1 “服务”:指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所有维修、保养、检测、咨询、配件更换以及相关的技术支持活动。
1.2 “设备”:指本合同附件一《维修设备清单》中所列明的、由甲方所有或管理的全部安全防护眼镜。
1.3 “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即不含周六、周日及全体公民放假的节假日。
1.4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二章:服务范围与内容

2.1 服务对象
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对象为附件一《维修设备清单》中列明的全部设备,具体涵盖:
2.1.1 通用劳保眼镜(冲击防护类)
2.1.2 焊接面罩及配套眼镜(含自动变光滤镜)
2.1.3 激光防护镜(特定波段防护)
2.1.4 化学防护镜(防液体喷溅、防腐蚀类)

2.2 详细服务内容
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完整覆盖以下所有项目:
2.2.1 周期性预防性保养(每季度执行一次)
a. 深度清洁: 对清单内所有在用设备,使用医用级酒精或专用环保清洗剂进行镜片、镜架、头带及所有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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