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性金融证产品与服务框架协议
协议编号: GFHG-WGG-20250822-F01
甲方(金融服务机构):
公司名称: 环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B2C3D4E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
通讯与送达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58层 机构客户部
联系人: 李静
职务: 机构客户部总经理
联系电话: 139-0123-4567
电子邮箱: lijing.institutional@globalfin.com.cn
乙方(客户):
公司名称: 上海文稿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H2J3K4L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科苑路399号
通讯与送达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科苑路399号A栋18层 财务部
联系人: 赵敏
职务: 首席财务官
联系电话: 95022435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官方网站: www.wengaogao.com
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22日
签订地点: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
为促进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金融监管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综合性金融产品与服务,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本协议旨在确立双方之间金融业务关系的基本权利义务、通用规则和标准程序。
第1.1条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明确规定,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 金融服务: 指甲方根据本协议及后续双方签署的具体业务合同,向乙方提供的银行、证券、保险、期货及其他金融服务的总称。
1.1.2 具体业务合同: 指双方为办理某项具体金融服务而签署的协议、合同、申请书、确认书、风险揭示书、网络服务协议以及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1.1.3 关联方: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所定义的关联关系人。
1.1.4 工作日: 指除周六、周日及中国法定节假日外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正常交易的任何一日。
1.1.5 业务指令: 指乙方或其授权人员通过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向甲方发出的、要求进行账户操作、资金划转、证券、期货及其他金融产品交易或执行其他服务的明确指示。
1.1.6 保密信息: 指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收方”)披露的、与本协议项下业务相关的、未公开的任何商业、财务、客户、技术、运营数据及其他信息,无论其形式为书面、口头、电子数据或任何其他载体。
1.1.7 个人信息: 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生理信息、行踪轨迹信息,但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1.1.8 反洗钱/反恐怖融资(AML/CTF): 指为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