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设备维修安防维保保养协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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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设备维修协议

协议编号: [AQFW-2025-0830-WG]

甲方(委托方):

  • 公司全称: 中科华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Q8P888
  • 法定代表人: 张卫国
  •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
  •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生产运营中心
  • 联系人: 李浩然
  • 职务: 设备安全总监
  • 联系电话: 138-1888-6666
  • 电子邮箱: haoran@zkhy.com.cn

乙方(服务方):

  • 公司全称: 文稿稿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5022435
  • 法定代表人: [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
  • 公司网址: wengaogao.com
  • 注册地址: [填写公司注册地址]
  • 联系地址: [填写公司日常联系地址]
  • 联系人: [填写项目负责人姓名]
  • 职务: [填写职务]
  • 联系电话: 95022435
  •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30日
签订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

序言

鉴于甲方在其生产经营场所内持有并运行一系列关键的安全防护设备,为确保该等设备的持续、稳定和高效运行,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甲方决定委托具备专业资质和技术能力的服务商提供全面的维修保养服务。

又鉴于乙方是一家在安全防护设备领域拥有丰富经验、专业技术团队和合法资质的专业服务机构,承诺能够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最高标准,为甲方提供所需的技术服务。

为此,甲乙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关联方: 指任何直接或间接控制一方、被一方控制或与一方处于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实体。
* 核心服务人员: 指乙方指派的负责履行本协议的关键技术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主管和各专业领域的首席工程师。
* 书面形式: 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 根本违约: 指一方的违约行为致使另一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致使合同目的的实现变得毫无意义。

1.2 解释:
*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或解释。
* 本协议中提及的法律法规,应解释为该法律法规的最新生效版本,包括其任何修订、补充或重新制定。
* 除非另有说明,本协议附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与协议正文存在不一致,以协议正文为准,但经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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