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椅维修办公家具修理服务合同协议

8

 

桌椅维修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ZYWX-2025-08-30-002

甲方(委托方):

  • 公司名称: 文稿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5022435
  • 法定代表人: (待填写)
  • 注册地址: (待填写)
  • 通讯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一期60层
  • 官方网站: wengaogao.com
  • 指定联系人: 陈静
  • 联系电话: 138-1234-5678
  •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乙方(服务方):

  • 公司名称: 上海艺匠家具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2MA1H999999
  • 法定代表人: 王五
  • 注册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吴中路6666号
  • 通讯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吴中路6666号
  • 指定联系人: 赵六
  • 联系电话: 139-9999-9999
  • 电子邮箱: zhaoliu@yijiang.com

鉴于甲方拥有并使用一批桌椅需要专业维修服务,且乙方具备提供此类服务的专业资质、技术能力和丰富经验,甲乙双方依据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其提供桌椅维修服务相关事宜,兹达成以下协议,以兹信守。

第一章 定义与解释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本合同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应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1.1 “维修标的物”:指本合同附件一《待维修桌椅清单及初始状态勘验确认表》中列明的,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维修的全部桌椅。
1.2 “服务”:指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而需完成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维修标的物的勘验、评估、方案制定、拆卸、包装、运输、维修、修复、更换零部件、安装、调试、现场清理及质量保修。
1.3 “合同价款”:指为换取乙方全面、正确、及时地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该费用为固定总价。
1.4 “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即不包括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1.5 “日历日”:指公历中的任何一天,无论其是否为工作日。
1.6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任何通过本合同首页载明的电子邮箱地址进行的沟通均构成有效的书面形式。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范围

第二条 维修标的物
2.1 本合同项下的维修标的物清单、规格、初始状态及维修要求详见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附件一《待维修桌椅清单及初始状态勘验确认表》。
2.2 附件一由双方在合同签订前共同现场勘验并确认,包含每件标的物的唯一识别编码、高清照片、详细的损坏描述,作为后续维修和验收的基准。

第三条 服务范围的详细规定
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涵盖以下所有环节和细节:
3.1 勘验与方案确认:
乙方须指派持有国家认证“高级家具维修师”资格证书的技术总监带队,对附件一所列全部标的物进行二次精细化勘验。
 基于精细化勘验结果,乙方须在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为每一件标的物出具独立的、图文并茂的《单件维修方案书》,方案须明确具体的维修工艺、

 


您可能还喜欢

首页 导航 会员 客服 微信
QQ95022435 微信 邮箱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