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艺术互动装置创作委托协议合同范本

11

 

艺术创新融合协议

协议编号: WG-AIFA-2025-001

签订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徐汇区

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31日

甲方(委托方): 文稿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H888X88

法定代表人: 张三

联系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1号港汇中心一座50楼

指定联系人: 李四

联系电话: 95022435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官方网站: www.wengaogao.com

乙方(创作方): 光影矩阵(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Q888X88

法定代表人: 王五

联系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4号798艺术区E座301室

指定联系人: 赵六

联系电话: 138-0010-8888

电子邮箱: project@matrixoflight.com

鉴于:

  1. 甲方是一家专注于前沿数字内容与商业体验的创新型企业,计划在其位于上海市的旗舰体验中心内部署一件标志性的、具有高度艺术价值和科技互动性的永久性艺术装置,以提升品牌形象并吸引公众。
  2. 乙方是一家在数字艺术、互动装置设计与实现领域享有盛誉的专业机构,拥有完成复杂科技艺术项目的核心技术团队、项目执行经验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储备。
  3.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经过充分、友好的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其提供本协议下述特定艺术创新融合作品的设计、研发、制作、安装、调试及后续维保服务,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作品”: 指乙方为甲方独家设计、创作并制作的,名为“交错时空”的沉浸式AI光影互动装置,其构成、规格与技术参数详见本协议第二条。

1.2 “项目”: 指为完成本协议项下作品的交付而涉及的全部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概念深化、技术研发、硬件制造、软件编程、现场安装、系统调试、验收交付、人员培训以及保修期内的所有服务。

1.3 “交付成果”: 指乙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依据约定需向甲方交付的全部有形及无形的财产,具体清单详见本协议第二条第四款。

1.4 “知识产权”: 指在世界范围内任何国家、地区或司法管辖区依据法律规定所享有的一切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专有技术、布图设计权。

1.5 “商业秘密”: 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6 “不可抗力”: 指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

 


您可能还喜欢

首页 导航 会员 客服 微信
QQ95022435 微信 邮箱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