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创新融合协议
协议编号: WG-AIFA-2025-001
签订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徐汇区
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31日
甲方(委托方): 文稿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H888X88
法定代表人: 张三
联系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1号港汇中心一座50楼
指定联系人: 李四
联系电话: 95022435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官方网站: www.wengaogao.com
乙方(创作方): 光影矩阵(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Q888X88
法定代表人: 王五
联系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4号798艺术区E座301室
指定联系人: 赵六
联系电话: 138-0010-8888
电子邮箱: project@matrixoflight.com
鉴于: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作品”: 指乙方为甲方独家设计、创作并制作的,名为“交错时空”的沉浸式AI光影互动装置,其构成、规格与技术参数详见本协议第二条。
1.2 “项目”: 指为完成本协议项下作品的交付而涉及的全部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概念深化、技术研发、硬件制造、软件编程、现场安装、系统调试、验收交付、人员培训以及保修期内的所有服务。
1.3 “交付成果”: 指乙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依据约定需向甲方交付的全部有形及无形的财产,具体清单详见本协议第二条第四款。
1.4 “知识产权”: 指在世界范围内任何国家、地区或司法管辖区依据法律规定所享有的一切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专有技术、布图设计权。
1.5 “商业秘密”: 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6 “不可抗力”: 指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