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监考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WG-ZJ-20250901-A
甲方(服务采购方): 文稿稿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N1W00G
法定代表人: [模拟填写:王明]
注册/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
指定联系人: [模拟填写:赵女士]
联系电话: 95022435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官方网站: www.wengaogao.com
乙方(服务提供方): 北京智能监考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Q8B000
法定代表人: 张三
注册/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A座18层
指定联系人: 李四
联系电话: 13800138000
电子邮箱: lisi@zhinengjiankao.com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在线监考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1 在线监考服务(“本服务”): 指乙方通过其专有的软件平台、人工智能技术及专业人工团队,为甲方组织的在线考试提供的,涵盖本合同第二条所列全部内容的一站式、全流程远程监考解决方案。
1.2 服务平台: 指乙方用于提供本服务的软件系统集合,包括但不限于考生使用的客户端、考务管理后台、监考员工作台以及数据存储与分析服务器。
1.3 考生: 指经由甲方授权,报名并参加使用本服务的在线考试的自然人。
1.4 考试场次: 指由甲方设定并组织的,在特定时间段内针对特定科目和特定考生群体的单次在线考试活动。
1.5 监考单元: 指一名考生完成一场完整考试的全过程,作为计费的基本单位。
1.6 异常行为: 指任何可能违反考试公平性原则的考生行为或环境状态,具体类型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异常行为清单及判定标准》。
1.7 监考报告: 指乙方在每场考试结束后,为甲方生成的、记录考生考试全过程关键数据、异常行为证据及综合风险评估的电子报告。
1.8 个人信息: 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考生相关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生物识别信息(人脸特征)、联系方式、考试过程中的音视频资料、屏幕操作记录。
1.9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定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本服务,必须包含以下全部内容,并严格符合所列技术标准:
2.1 考前准备与环境检测
2.1.1 考生身份验证: 采用三重验证机制确保考生身份真实性。
(a) 证件OCR识别与联网核查: 考生上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系统通过光学字符识别(OCR)技术自动读取信息,并实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平台”(CTID)进行真实性比对,确保证件真实有效。
(b) 静默活体检测与人脸比对: 系统采集考生实时面部图像,采用静默活体检测技术(防御照片、视频、面具攻击),并将实时人脸特征与身份证网纹照片进行1:1比对,要求在标准光照(300-700 Lux)下,比对通过率不低于9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