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化学实验探究课程培训合同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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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化学实验课程合同

合同编号: JKWL-CHEM-2025-0902-002

甲方(服务购买方):

  • 名称: 文稿稿
  • 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 证件号码: 11010819850303XXXX
  •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现代城SOHO A座10层1001室
  • 联系电话: 95022435
  •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 官方网站: wengaogao.com

指定学员信息:

  • 姓名: 张小明
  • 与甲方关系: 父子
  • 身份证号码: 11010120080101XXXX

乙方(服务提供方):

  • 公司名称: 精科未来(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XXXXXX
  • 法定代表人: 王五
  •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
  • 运营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科技大厦B座5层
  • 联系人: 赵六
  • 联系电话: 139-0013-9000
  • 电子邮箱: service@jingkeweilai-edu.com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为其指定的学员购买高中化学实验课程服务的相关所有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期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章 定义与解释

1.1 课程: 指由乙方设计并提供的,名为“高中化学全阶实验与探究能力提升课程”的教学服务,具体内容以本合同附件一为准。

1.2 学员: 指由甲方指定、在本合同首部载明、实际接受本合同项下课程服务的自然人。

1.3 标准课时: 指一个时长为四十五(45)分钟的教学时间单位。

1.4 课程周期: 指自本合同约定的首次授课日期起,至最后一次授课日期止的完整期间。

1.5 不可抗力: 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火灾、台风等自然灾害,战争、动乱、暴动等社会异常事件,以及政府行为、法律法规的重大变更、全国性或地区性疫情及相应的管制措施。

1.6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法定节假日。

第二章 课程描述与服务标准

2.1 课程名称: 高中化学全阶实验与探究能力提升课程。

2.2 课程内容与目标:
* 2.2.1 课程的详细教学大纲、实验项目、课时安排、教学进度及具体学习目标,由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课程大纲与教学计划》 进行规定。
* 2.2.2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课程内容真实、科学,并与《附件一》的描述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虚假宣传或内容删减。

2.3 师资团队标准:
* 2.3.1 乙方承诺为本课程配备的主讲教师,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 (a) 持有化学或相关领域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 (b)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中学化学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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