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协议
协议编号: WGG-PV-DEV-20250903-002
甲方(项目投资方):
法定代表人:陈旭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H8LXX8K
注册地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B栋12层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8800188000
电子邮箱:wang.jingli@jingnengsolar.com
乙方(项目场地提供方):
法定代表人:李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XXXX1J
公司名称:文稿稿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95022435
电子邮箱:mail@wengaogao.com
官方网站:www.wengaogao.com
签订日期: 2025年09月03日
签订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
鉴于: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项目: 指由甲方全额投资,在乙方提供的项目场地上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该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光伏组件、逆变器、汇流箱、交直流配电柜、支架系统、基础、电缆、桥架、升压变压器、开关柜、环境监测仪、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以及为实现并网发电功能所需的一切附属设备、软件和设施。
1.2 项目场地: 指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的1号、2号、3号厂房屋顶,具体边界和使用范围由本协议附件一《项目场地红线图及使用范围说明》予以明确。
1.3 项目装机容量: 指本项目光伏组件阵列在标准测试条件(STC:辐照度1000W/m2, 电池温度25°C, 大气质量AM1.5)下的额定直流输出功率总和。本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为8.0兆瓦(MWp),最终装机容量以并网时备案的容量为准,允许误差范围为正负百分之二(±2%)。
1.4 并网点: 指本项目发电系统与公共电网或乙方内部电网的产权分界点。该点的具体电气连接位置和技术参数,以当地供电部门最终书面批复的《并网接入系统方案》为准。
1.5 并网发电日: 指本项目首次成功并入电网并开始向电网输送电力的日期。该日期以供电部门出具的《并网验收意见书》或首次购售电结算单据上记载的日期为准。
1.6 商业运营日(COD): 指本项目通过本协议约定的全部竣工验收和系统性能验收测试,正式转入商业化运营阶段的日期。
1.7 项目运营期: 指自本项目商业运营日起(含当日)计算,为期二十五(25)个公历年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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