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能老人护理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 WG-HL-20250903-001
甲方(接受服务方/委托方):
乙方(提供服务方):
服务对象(被护理人):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指定的被护理人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失能护理服务事宜,特订立本协议,以昭信守。
1.1 失能状态: 指被护理人经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或《功能评定报告》确认,其身体机能、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严重受限,处于完全依赖他人护理的持续状态。
1.2 驻家式护理服务: 指乙方派遣其拥有合法资质的专业护理人员,进驻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地点,为被护理人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本协议明确约定的各项专业护理服务。
1.3 护理计划书: 指由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二条的评估结果,为被护理人量身定制的、包含具体护理措施、执行频率、预期目标和风险防范的详细书面方案。该计划书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作为本协议的核心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 诚信原则: 甲方保证其就服务对象健康状况所做的陈述均为真实、完整、准确。乙方保证其具备提供本协议所述服务的专业资质与能力,且其派出的护理人员符合约定的资格要求。任何一方的虚假陈述均构成对本协议的根本性违约。
2.1 甲方已向乙方提交了服务对象最近三个月内由 北京协和医院 出具的健康检查报告、疾病诊断证明及长期医嘱。双方基于上述文件及现场评估,共同确认服务对象的健康状况及护理要点如下,并将其作为制定《护理计划书》的唯一依据:
* 核心诊断: 脑梗死后遗症(左侧肢体偏瘫)、阿尔茨海默病(中晚期)、2型糖尿病、高血压3级(很高危)。
* 意识状态: 间歇性模糊,对人物、时间的认知存在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