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替班保姆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 JQTB-WG-20250903-002
甲方(“客户”):
乙方(“家政服务公司”):
丙方(“原定服务保姆”):
前言
为明确各方在紧急替班保姆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确保在原定服务保姆无法履行职责时,客户家庭能够获得及时、专业、安全的替代服务,保障被照看人的福祉与家庭生活的有序运转,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精神,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昭信守。
第一章 总则与定义
第一条 协议关系与目的
1.1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于 2025 年 8 月 1 日签订的《家庭服务合同》(编号:JZFW-WG-20250801-001,以下简称“原服务合同”)的补充与特别约定。本协议旨在对原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服务人员(即丙方)因特定紧急情况无法提供服务时,由乙方提供合格替班保姆(以下简称“替班保姆”)的相关事宜进行详细规定。
1.2 本协议的效力优先于原服务合同中的相关通用条款。本协议未尽事宜,适用原服务合同的约定。若两者约定存在冲突,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第二条 定义
2.1 紧急情况: 指本协议第三条第3.1款中明确列举的,导致丙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从而不能履行原服务合同约定义务的客观情况。
2.2 替班服务: 指由乙方指派、经甲方认可的替班保姆,在丙方暂时离岗期间,完全依据原服务合同及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提供的临时性替代家政服务。
2.3 无缝对接: 指从确认启动紧急替班程序,到合格的替班保姆实际到岗并有效接替工作,整个过程的响应、调度、交接环节紧密衔接,最大限度地缩短服务空窗期,确保对被照看人(特别是婴幼儿、老人或病人)的照护不出现实质性中断。
2.4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周末休息日。
2.5 自然日: 指包括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和周末休息日在内的所有日历日。
第二章 紧急替班的触发与响应机制
第三条 紧急替班的启动条件
3.1 本协议项下的紧急替班程序仅在丙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方可启动:
* 3.1.1 丙方本人突发重疾或伤害: 丙方本人突发急性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导致其丧失或部分丧失履行原服务合同约定职责的能力。此种情况必须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