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期间家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 WGGFW-202509-001
甲方(接受服务方)
乙方(提供服务方)
鉴于甲方因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须在其指定的隔离地址进行规定期限的居家隔离,为保障其在隔离期间的日常生活品质与健康安全,甲方自愿聘请乙方提供专业的家政服务。
甲乙双方秉持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就协议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隔离期间家政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释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1 隔离期:指自 2025年09月05日09时00分 起至 2025年09月19日09时00分 止,共计 14 个自然日,即甲方依据政府防疫部门要求必须进行居家健康监测与管理的法定期间。
1.2 服务人员:指由乙方指派的、符合本协议第五条全部要求的、具体执行本协议项下服务内容的员工。
1.3 服务履行地:指本协议载明的甲方隔离地址,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院1栋2单元2801室。
1.4 健康监测日志:指一份由服务人员负责记录的、包含甲方每日体温、症状问询结果及其他相关健康指标的书面或电子文档。
1.5 紧急联系人:指由甲方书面指定的,在发生紧急情况时,乙方首要联系的个人(姓名:李明,联系电话:13712345678)。
1.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瘟疫的大规模爆发,或政府为应对公共危机发布的、直接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最高级别管制命令。
第二条 服务内容与执行标准
乙方承诺,其指派的服务人员将严格按照以下标准为甲方提供全方位的家政服务:
2.1 健康监测与信息传递服务
2.1.1 体温与血氧饱和度监测:每日上午8:30和下午18:30,使用“鱼跃牌YUWELL-YX306型”指夹式脉搏血氧仪,为甲方测量体温和血氧饱和度。测量结果需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并立即拍照存档,同时详细记入《健康监测日志》。
2.1.2 症状观察与问询:每次监测时,必须主动、详细地向甲方询问并观察其是否存在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干咳、鼻塞、流涕、嗅觉味觉异常、腹泻、眼部结膜充血的症状。问询结果,无论肯定或否定,均需逐项记录于《健康监测日志》。
2.1.3 异常状况紧急报告机制:若监测发现甲方体温高于 37.3摄氏度、血氧饱和度低于 95%,或甲方主诉出现2.1.2条款中列举的任何一项症状,服务人员必须在 10分钟内 启动三方报告程序:第一,通过电话告知甲方本人;第二,通过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