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油设备维修合同石化装置检修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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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油设备维修合同

合同编号: ZYWH-2025-09-04-002

甲方(委托方): 中国石化北京炼油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伟
住所地: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8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001XXX1X
项目联系人: 李建国
职务: 设备部经理
联系电话: 13901234567
电子邮箱: lijian.guo@sinopec-bj.com

乙方(承揽方): 文稿稿(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信
住所地: 中国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东区8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6MA003ZZZ3Z
项目联系人: 赵强
职务: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13801112233
公司总机: 95022435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签订地点: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
签订日期: 2025年09月04日

鉴于甲方拥有并运营位于其厂区内的炼油生产设备,为保障设备安全、稳定、高效运行,需对部分关键设备进行专业维修;鉴于乙方拥有从事石油化工设备维修的专业资质、技术能力、施工装备及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能够满足甲方的维修要求。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炼油设备维修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章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合同上下文另有约定外,下列术语在本合同中具有如下含义:
“合同” 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本《炼油设备维修合同》文件、所有附件、补充协议以及双方共同确认的会议纪要、技术澄清文件。
 “设备” 指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需要乙方进行维修的具体炼油设备。
“维修工作” 指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而需完成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材料供应、设备拆卸、清洗、检查、修理、更换、组装、测试、试车以及相关的管理、协调、安全保障和文件提交工作。
 “现场” 指甲方指定的、位于其厂区内的维修工作实施地点。
“日” 指日历日。
 “书面形式” 指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合同文件构成及解释顺序: 构成本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视为一个相互联系、互为补充的有机整体。若文件之间存在任何不一致或矛盾之处,应按照以下顺序进行解释:
1. 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或确认的会议纪要;
2. 本合同书(不含附件);
3. 本合同附件;
4. 经双方确认的技术图纸与技术文件;
5. 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的标准和规范。

第二章 维修项目、范围及详细技术内容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以下设备的维修工作:

2.1 蒸馏塔(设备位号:T-101)维修
1. 开停工准备与隔离: 配合甲方完成设备的工艺处理、蒸汽吹扫、氮气置换及可靠的安全隔离(加装符合标准的盲板),共同办理并签署《设备交接单》。
2. 人孔开启与内部清理: 开启塔顶、塔底及各层平台共计8个人孔;对塔内全部50层浮阀塔盘、降液板、支撑圈及塔壁进行压力为1000巴的高压水射流清洗,清除所有结焦、油泥及沉积物,清洗后的表面应无目视可见的油污、锈蚀和残留物,达到Sa2.5级标准。
3. 塔盘及附件检修: 对全部50层塔盘进行全面检查,更换其中15层已发生变形或腐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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