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关系协调协议夫妻婚姻咨询调解合同范本

18

 

家庭关系协调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 WGGFW-20250908-A01

缔约方

甲方(委托方 / 家庭):

  • 成员一: 张三
  • 身份证号码: 110101198001011234
  • 成员二: 李四
  • 身份证号码: 110101198202022345
  • (本协议项下,张三与李四作为家庭的共同代表人,其在本协议中的行为代表甲方家庭的共同意愿,并对甲方家庭全体成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 家庭住址 /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XX公寓3801室
  • 联系电话: 13800138000 (张三), 13900139000 (李四)
  • 电子邮箱: lishi.family@email.com

乙方(服务方 / 专业机构):

  • 公司全称: 文稿稿(上海)家庭和谐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7KXXXXXX
  • 注册地址 / 通讯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办公楼1座58层
  • 法定代表人: 王五
  • 官方网站: wengaogao.com
  • 全国统一服务号码: 95022435
  • 联系邮箱: mail@wengaogao.com
  • 项目指定负责人: 赵六(高级家庭关系顾问)
  • 负责人直线电话: 18600186000

鉴于:

  1. 甲方家庭成员希望通过专业的外部支持,改善家庭内部沟通模式,有效化解家庭矛盾,提升家庭关系的整体质量与和谐度。
  2. 乙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专业服务机构,拥有提供家庭关系协调、心理疏导及相关咨询服务的专业团队、知识体系与实践经验。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其提供家庭关系协调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昭信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服务期”:指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起止时间。
1.2 “家庭成员”:指本协议项下接受服务的甲方家庭中的个体,包括张三、李四及双方之子张小明。
1.3 “服务单元”:指一次独立计量的服务活动,例如一次90分钟的夫妻协调会谈或一次60分钟的个体咨询。
1.4 “核心交付成果”:指乙方在服务过程中,需要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向甲方正式交付的、可量化的工作成果,具体内容见第二条。
1.5 “保密信息”:指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收方”)披露的,与本服务相关的一切非公开信息。对乙方而言,这包括但不限于其服务方法论、技术工具、培训材料;对甲方而言,这包括但不限于其家庭成员的个人身份信息、财产状况、健康状况、在服务过程中陈述的任何事实、观点、情感以及乙方就此形成的任何记录、分析与报告。
1.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战争、动乱、恐怖袭击、瘟疫、政府行为(如法律变更、征收征用、行政禁令)。

第二条 服务内容、目标与核心交付成果

2.1 综合服务包详情
乙方为甲方提供名为“家庭赋能与关系重塑”的综合服务包,具体内容细化如下:
2.1.1 第一阶段:深度诊断与规划(服务期第1周至第2周)

 


您可能还喜欢

首页 导航 会员 客服 微信
QQ95022435 微信 邮箱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