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校车司机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WG-XC-2025-001
甲方(聘用方): 文稿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HAAAA1A
法定代表人: 王浩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
官方网站: www.wengaogao.com
联系电话: 95022435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乙方(服务提供方/司机): 李卫国
居民身份证号码: 310101197805201234
住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长岛路588弄30号楼101室
联系电话: 13912345678
电子邮箱: liweiguo_driver@163.com
驾驶证档案编号: 310101654321
准驾车型: A1
校车驾驶资格证编号: SHXC202501018
为保障乘车儿童的最高级别安全,明确甲乙双方在儿童校车驾驶服务过程中的法律权利、义务与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秉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诚实信用的根本原则,经友好、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并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定义与释义
1.1 服务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教学日,通常为周一至周五,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及因政府指令或不可抗力导致的停课日。
1.2 准点: 指乙方驾驶校车实际到达各既定站点的时刻,与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时刻表相比,误差在正负五(5)分钟(含本数)以内。
1.3 严重违约: 指乙方发生的、根据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的任何行为。
1.4 有效投诉: 指由学生监护人、甲方员工或监管部门提出的,经甲方调查核实后,确认归因于乙方服务失当或行为不当的投诉。
第二条 服务内容、范围与标准
2.1 核心服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专业、安全、准时的儿童校车驾驶服务。
2.2 服务车辆:
车辆品牌型号:宇通 T7 旗舰版专用校车
车牌号码:沪 A·XF888
核定载客人数:18人(含司机及随车照管员)
车辆所有人:甲方(文稿稿)
2.3 服务对象: 甲方指定的幼儿园大班全体学生,具体学生信息(含姓名、照片、过敏史、紧急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一《乘车学生信息确认表》。
2.4 服务路线与时间: 固定的上学及放学路线、站点及精确到分钟的时间表,详见附件二《校车服务路线与时间表》。未经甲方书面指令,乙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擅自更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3.1 本合同期限自 2025年9月1日 起至 2026年6月30日 止。
3.2 甲方有意续约的,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向乙方发出书面续约意向书。
第四条 服务费用、支付与发票
4.1 服务费总额: 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 壹拾捌万元整 (¥180,000.00)。
4.2 费用构成: 此费用为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全部税前劳动报酬,乙方应自行承担并缴纳个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