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工程维修协议
协议编号: WG-WX-20250905-002
甲方(委托方): 文稿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承修方): 北京固若金汤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承修“文稿稿集团总部大厦”相关区域的防水工程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1.1 本协议: 指本《防水工程维修协议》及其所有附件、补充协议和经双方书面确认的工程变更文件。
1.2 工程: 指本协议第三条、第四条所界定的,由乙方负责实施的全部防水维修工作。
1.3 项目负责人: 指由乙方任命的,在协议履行期间常驻施工现场,全权负责履行本协议、管理工程项目的代表。
1.4 甲方代表: 指由甲方任命的,负责监督协议履行、确认工程量、办理验收签证及其他相关事宜的代表。
1.5 开工日期: 指甲方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中载明的工程开始日期。
1.6 竣工日期: 指本协议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完毕,通过甲方组织的最终验收并签署《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1.7 隐蔽工程: 指在施工过程中,被后继工序或材料所覆盖,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工程部分。
1.8 书面形式: 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1 构成本协议的有效文件包括:
1. 本协议书;
2. 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技术标准文件;
3. 乙方提交并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4. 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协议、备忘录或经确认的变更文件;
5. 中标通知书(如有);
6. 投标书及其附件(如有);
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2.2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若出现内容不一致或矛盾之处,应按照文件排列的先后顺序进行解释,排序在前的优先。
3.1 工程名称: 文稿稿集团总部大厦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