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障碍教育合同
合同编号: WG-EDU-VI-20250908-001
甲方(接受教育方):
乙方(提供教育方):
鉴于: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障教育服务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恪守。
第一条 协议目标与原则
1.1 教育总目标: 本合同的核心目标在于,通过乙方系统化、个性化的教育康复服务,使甲方学员能够:熟练运用盲文及辅助技术进行学习与交流;掌握在复杂环境中独立、安全行走的能力;具备全面的生活自理与家居管理技能;增强社会交往自信心与能力,为其融入社会、实现个人价值奠定坚实基础。
1.2 核心原则:
个性化教育(IEP)原则: 乙方承诺在正式课程开始前,投入不少于10个工作小时对甲方学员进行全面的基线评估,并基于评估结果制定详尽的《个性化教育方案》,该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一,是教学活动的核心依据。
专业师资原则: 乙方保证所有承担本合同教学任务的人员均具备第四章所列明的专业资质与经验,确保教学活动的专业性、科学性与有效性。
绝对安全原则: 乙方承诺将学员的人身安全置于一切活动的首位,提供完全符合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和消防安全要求的教学环境,并严格执行第六章规定的安全与应急管理制度。
尊严与保密原则: 乙方承诺在服务的全过程中,充分尊重学员的人格尊严与个体差异,并对所有涉及学员及其家庭的个人信息、健康状况、评估数据承担最高级别的保密义务,严格遵守第十二章的规定。
第二条 合同期限
2.1 本合同的教育服务期限自 2025年10月08日 起,至 2026年10月07日 止,总计 壹 个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