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设备维修合同
合同编号: [WG-KJ-20251001-V2]
甲方(委托方): 上海文稿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H8W8K88
法定代表人: 陈默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
联系部门: 行政部
联系人: 王梓涵
联系电话: 95022435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官方网站: www.wengaogao.com
乙方(服务方): 北京科净时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Q88Y88
法定代表人: 王强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
联系部门: 大客户服务部
联系人: 赵磊
联系电话: 13900139000
电子邮箱: lei.zhao@kjtimes.com.cn
签订地点: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
鉴于: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其所属通风设备提供维修保养服务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条款,共同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1.1 “设备”:指本合同附件一《维修保养设备清单》中所列明的、由甲方所有或管理、并交由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全部通风设备,包括排风扇系统、新风机系统、空气净化器、除湿机。
1.2 “服务”:指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为保障设备正常、高效、安全运行而提供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季度常规保养、年度深度保养、故障应急维修、性能检测、清洁消毒、配件更换建议与实施。
1.3 “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不包括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1.4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禁令、疫情及相关管制措施。
1.5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1 服务对象
本合同服务对象为甲方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A座办公楼】内的全部通风设备,其详细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安装位置、资产编号及初始性能参数由附件一《维修保养设备清单》载明,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2 服务内容
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涵盖以下所有项目,并应在每次服务后填写并提交附件二《单次服务工作记录及确认单》:
2.2.1 季度常规保养(每自然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至25日期间实施):
a. 结构与安全检查: 检查设备外壳、框架、固定螺栓的紧固性与完好性;检查设备周边环境,清除任何影响设备运行的障碍物;检查所有安全防护罩、网是否安装到位且无破损。
b. 电气系统检查: 检查电源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