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垛设备维修合同
合同编号: WG-JGB-2025-0920
甲方(委托方): 文稿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服务方): 上海精工机器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签订日期: 2025年09月20日
鉴于:
甲方在其生产运营中依赖一系列自动化码垛设备(下称“合同设备”)的稳定运行。为保障生产的连续性和高效性,甲方寻求专业的维护保养与故障维修服务。乙方具备提供此类服务的专业资质、技术团队、备件渠道及丰富行业经验。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设备维护维修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1.1 合同设备: 指本合同第二条中明确列出的、由乙方提供服务的所有设备及其附属装置。
1.2 预防性保养: 指为预防设备故障、延长设备寿命,由乙方按照预定计划和标准,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系统性检查、清洁、润滑、紧固、校准和测试工作。
1.3 故障维修: 指合同设备出现非预期的功能障碍或停机时,乙方提供旨在恢复设备正常运行的诊断、修理、调试及零部件更换服务。
1.4 严重故障: 指导致合同设备完全停机、无法执行核心功能,或引发生产线整体停顿的故障。
1.5 一般故障: 指不影响设备核心功能运行,但可能导致设备性能下降、存在隐患或影响辅助功能的故障。
1.6 响应时间: 指自甲方通过指定方式发出服务请求起,至乙方技术人员通过电话或远程方式与甲方取得联系并开始进行技术诊断的时间。
1.7 到场时间: 指自双方确认需要现场服务起,至乙方技术人员携带必要工具抵达甲方指定厂区的时间。
1.8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1.9 书面形式: 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1 服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