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WGG-JY-20250921-001]
甲方(学生监护人):
乙方(托管服务机构):
为保障接受托管服务学生(以下简称“该学生”)在课后托管期间的合法权益,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行业规范,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过审慎、充分的协商,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的全部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并郑重承诺共同信守。
1.1 甲方保证: 甲方为该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权代表该学生签订并履行本合同。甲方保证在本合同“学生基本信息”条款中所提供的全部信息及附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或误导性陈述。
1.2 乙方保证: 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具备提供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的相应资质、场地、设施及人员。乙方承诺其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合格证明、员工健康证明及专业资格证明)均真实、合法、有效。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2.1 学生姓名: 张乐乐
2.2 学生性别: 女
2.3 出生日期: 2018年09月01日
2.4 身份证号码: 310115201809011234
2.5 就读学校及班级: 上海市明珠小学(A区) 一年级(3)班
2.6 健康状况及特殊关护需求(甲方必须详尽、无保留告知):
过敏源详述:
1. 药物过敏: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如头孢克肟)有严重过敏反应,表现为急性皮疹和呼吸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