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文化艺术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WGG-YISHU-202510-008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25年9月22日在中国上海市静安区签订:
甲方(接受服务方):
乙方(提供服务方):
鉴于:
故此,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1条 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外,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 “服务”:指由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三章的约定,为甲方提供的全部文化艺术课程教学、主题活动组织、配套材料供应及相关的支持服务。
1.2 “服务周期”:指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起始日至终止日的完整期间,即自2025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7日。
1.3 “课程单元”:指一次完整的、不间断的教学活动,时长为九十(90)分钟。
1.4 “服务场地”:指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延安中路1000号文稿稿大厦18层的,由乙方提供用于履行本合同服务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专用教室、画室、沙龙区及公共活动空间。
1.5 “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及所有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商业秘密、著作权、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设计、发明、发现以及其他任何性质的智力成果权。
1.6 “保密信息”:指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收方”)披露的,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非公开信息,无论是以书面、口头、电子或其他任何形式体现,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息、健康状况、家庭信息、商业计划、财务数据、技术资料、客户名单。
1.7 “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合理控制、无法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