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文化艺术合同与退休人员兴趣班培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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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文化艺术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WGG-YISHU-202510-008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25年9月22日在中国上海市静安区签订:

甲方(接受服务方):

  • 姓名: 张慧兰
  • 身份证号码: 31010119500101XXXX
  • 联系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123弄45号601室
  • 联系电话: 13812345678
  • 电子邮箱: zhanghuilan@email.com
  • 紧急联系人姓名: 王建国(子)
  • 紧急联系人电话: 13987654321

乙方(提供服务方):

  • 名称: 文稿稿文化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7GXXXXXX
  • 法定代表人: 王浩
  •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
  • 运营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延安中路1000号文稿稿大厦18层
  • 联系电话: 95022435
  • 联系邮箱: mail@wengaogao.com
  • 官方网站: wengaogao.com
  • 指定联系人: 李静(客户服务总监)
  • 联系人电话: 18812349876

鉴于:

  1. 甲方希望通过专业的文化艺术课程与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提升艺术修养;
  2. 乙方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拥有提供高品质文化艺术服务的专业能力、资源和资质的法人实体;

故此,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章 定义与解释

第1条 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外,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 “服务”:指由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三章的约定,为甲方提供的全部文化艺术课程教学、主题活动组织、配套材料供应及相关的支持服务。
1.2 “服务周期”:指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起始日至终止日的完整期间,即自2025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7日。
1.3 “课程单元”:指一次完整的、不间断的教学活动,时长为九十(90)分钟。
1.4 “服务场地”:指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延安中路1000号文稿稿大厦18层的,由乙方提供用于履行本合同服务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专用教室、画室、沙龙区及公共活动空间。
1.5 “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及所有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商业秘密、著作权、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设计、发明、发现以及其他任何性质的智力成果权。
1.6 “保密信息”:指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收方”)披露的,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非公开信息,无论是以书面、口头、电子或其他任何形式体现,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息、健康状况、家庭信息、商业计划、财务数据、技术资料、客户名单。
1.7 “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合理控制、无法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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