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支架采购合同 太阳能固定跟踪系统设备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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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支架系统采购协议

合同编号: WGG-PV-20250924-001

甲方(采购方):
法定名称: 文稿稿(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A8TABCD01
法定代表人: 文稿稿
注册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18号楼
通讯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18号楼25层
联系人: 王经理
联系电话: 95022435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官方网站: www.wengaogao.com

乙方(供应方):
法定名称: 精工光伏支架制造(江苏)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MA1MABCD78
法定代表人: 王强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津大道88号
通讯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津大道88号
联系人: 赵磊
联系电话: 139-0051-0002
电子邮箱: sales@jg-pv.com.cn

鉴于:

  1. 甲方作为“[金沙湾100MW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投资建设方,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与长期稳定运营,需要采购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光伏支架系统。
  2. 乙方声明并保证,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具备设计、生产和供应本协议项下光伏支架系统的全部必要资质、技术能力和生产规模,并承诺其提供的产品与服务将完全符合本协议的各项约定。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通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光伏支架系统及相关服务事宜,达成以下一致协议,以期共同恪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合同货物: 指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详见本协议第二条产品信息清单的全部产品,包括所有型号的光伏支架系统的主体结构件、次结构件、连接件、紧固件、预埋件、驱动与控制单元,以及为确保系统完整性与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技术资料。
1.2 技术规格书: 指本协议附件一,是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审核确认的,对合同货物的各项技术参数、性能指标、材料规格、制造工艺、防腐标准、质量检验方法、验收标准、设计图纸及技术要求作出最终、详细规定的技术文件。当本协议其他条款与《技术规格书》发生冲突时,应以《技术规格书》中更为严格的标准为准。
1.3 缺陷: 指合同货物在设计、材料、工艺、性能或任何其他方面不符合本协议及《技术规格书》约定的任何瑕疵、缺陷或不合格之处。
1.4 项目现场: 指甲方书面指定的合同货物最终交付、安装及使用的地点,其具体地址为:[甘肃省酒泉市金沙湾光伏电站项目工地A-03区域]。
1.5 最终验收证书: 指全部合同货物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的规定,通过最终验收后,由甲方向乙方签发的,证明合同货物在交付阶段已符合合同约定,并作为甲方支付合同尾款依据的书面文件。
1.6 根本违约: 指一方的违约行为严重影响了另一方根据本协议预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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