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能设备维修协议
协议编号: WG-H2-MA-2025-0927
甲方(委托方):
此处为重复性常规要素信息,在线预览已省略
乙方(服务方):
签订日期: 2025年09月27日
签订地点: 中国上海市
鉴于:
为保障甲方氢能设备的最佳性能状态和全生命周期价值,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通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委托氢能设备维修服务的相关事宜,兹达成以下协议,以期共同恪守。
1.1 定义: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明确规定,下列术语应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维修标的设备:指本协议附件一《维修标的设备清单、技术参数与状态说明》中详细列明的、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维修服务的全部氢能设备。
维修服务:指乙方为确保维修标的设备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性能指标和安全标准,而提供的全套专业技术活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定期预防性保养、紧急故障维修、根本原因分析(RCA)、软件系统升级、零部件更换、性能调试、精度校准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与培训。
定期预防性保养:指乙方依据附件二《定期预防性保养计划与操作规程》,在设备未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为预防故障、延长寿命、维持性能而主动进行的、有计划的系统性检查、清洁、润滑、紧固、调试及易损件更换活动。
紧急故障维修:指维修标的设备出现非预期的功能异常、性能下降或停机后,乙方提供的旨在恢复设备正常运行的诊断、排错、修理及测试服务。
根本原因分析(RCA):指对于重复发生的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设备故障,乙方运用科学分析方法(如鱼骨图、5-Why分析法),找出导致故障最根本原因并提交详细书面报告的系统性过程。
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任何一日。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通过电子邮箱发出的通知,应以送达对方邮件服务器的时间为送达时间,但发出方应在发送后通过电话与接收方确认,并保留通话记录。
关键部件:指在附件一中被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