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习方法指导与能力提升辅导协议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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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方法指导协议

协议编号: WGGFW-20250929-001

甲方(服务提供方):

  • 名称: 文稿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310115MA1H8C8C8C
  • 法定代表人: 王浩然
  •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号清华科技园A座18层
  • 联系电话: 95022435

此处为重复性常规要素信息,在线预览已省略

乙方(服务接受方/学员监护人):

  • 姓名: 赵卫国
  • 身份证号码: 110108197803151234
  •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现代城SOHO A座 1001室
  • 联系电话: 139-1088-8888

接受指导的学员信息:

  • 姓名: 赵梓涵
  • 身份证号码: 110108200908181235
  • 目前就读学校及年级: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 初三年级

鉴于条款

  1. 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专业教育咨询机构,拥有自主研发的教学体系、专业的指导师团队以及为学员提供高效学习方法指导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
  2. 乙方作为学员赵梓涵的法定监护人,为了提升学员的学习效率、时间规划能力、知识巩固能力及应试综合能力,期望获得甲方提供的专业化、系统化、个性化的指导服务。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学员提供学习方法指导服务事宜,经友好、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 1.1 指导服务: 指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为乙方学员提供的包括学习现状诊断、个性化方案定制、时间管理训练、记忆方法指导、考试策略辅导在内的一系列非学科知识直接讲授的、以提升学习能力为目的的咨询与训练服务。
  • 1.2 保密信息: 指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收方”)披露的,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非公开信息,无论是以口头、书面、电子或其他任何形式存在,具体范围见本协议第九条。
  • 1.3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法定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 1.4 不可抗力: 指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具体范围见本协议第十条。
  • 1.5 知识产权: 指依据中国法律及相关国际公约所享有的,在智力劳动成果上产生的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

1.2 解释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或解释。

第二条 服务内容、目标与交付标准

2.1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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