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能质量监测设备采购协议
协议编号: WG-DQJC-2025-0929
此处为重复性常规要素信息,在线预览已省略
鉴于: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电能质量监测设备及相关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除非本协议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具有如下含义:
1.1 协议: 指本《电能质量监测设备采购协议》正文、所有附件以及双方后续根据本协议第十六条签订的任何书面补充或修改文件。
1.2 货物: 指本协议附件一《货物清单及技术规格明细》中所列的全部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的技术文件。
1.3 技术文件: 指随同货物一并交付的,用于指导货物安装、操作、维护、检验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说明书、安装手册、操作指南、维护手册、电路图、软件使用许可及出厂检验报告。
1.4 服务: 指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的与货物相关的全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指导、系统调试、技术培训、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保养以及售后支持。
1.5 协议价款: 指甲方为购买本协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而应向乙方支付的总金额,具体见第三条。
1.6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1.7 最终验收: 指根据本协议第八条规定,货物通过所有检验测试,系统稳定运行,双方共同签署《最终验收报告》的程序。
1.8 不可抗力: 指根据本协议第十五条定义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2.1 协议标的物: 本协议的标的物为电能质量监测设备及其配套软件系统。具体名称、品牌、型号、配置、数量、产地详见本协议附件一《货物清单及技术规格明细》。
2.2 协议范围: 乙方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附件一所列的全新、完整的货物;负责货物的专业包装、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卸货;提供详细的技术文件;派遣专业工程师进行安装指导、系统联调测试;提供全面系统的技术培训;履行质量保证期内的全部义务并提供长期售后服务。
2.3 技术标准:
2.3.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在技术规格、性能参数、功能实现方面,完全满足并符合本协议附件一《货物清单及技术规格明细》和附件二《验收标准与测试流程》的全部要求。附件中的技术指标是最低要求,若乙方企业标准或国家、行业最新标准高于此标准,则自动适用更高标准。
2.3.2 货物的设计、制造、检验应遵循以下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电力行业标准(DL)及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电能质量 监测设备通用要求》(GB/T 19862)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GB/T 14549)
《电能质量 电压波动和闪变》(GB/T 12326)
《电能质量 三相电压不平衡》(GB/T 15543)
IEC 61000-4-30 Ed.3 Class A《电磁兼容性(EMC)-第4-30部分:测试和测量技术-电能质量测量方法》
上述标准为参考基准,本协议附件中的具体指标与要求具有优先适用效力。
3.1 协议总价款: 本协议项下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壹佰贰拾伍万圆整(¥1,25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