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影像技师培训协议
协议编号: WG-MITP-20251003-001
甲方(培训方):
乙方(受训方):
为满足医疗健康事业发展对高水平医学影像技术人才的需求,甲方凭借其在医学培训领域的专业资源与设施,同意为具备相应基础条件的乙方提供系统性的高级医学影像技师专业技能培训。乙方出于提升个人职业技能、满足就业市场需求的目的,自愿参加甲方组织的本次培训。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培训相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共同信守。
3.1 乙方确认并保证,在签署本协议时,其已满足以下全部入学资格条件:
3.2 乙方须在本协议签署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其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供甲方核验,并提交复印件备案。如乙方提供任何虚假信息,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已收取的任何费用均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4.1 培训总目标: 使乙方在培训结束后,能够达到独立、规范、安全地操作主流品牌(西门子、通用电气、飞利浦)的CT、MRI、DR设备进行临床检查,熟练运用高级后处理软件进行图像分析与重建,全面掌握辐射防护与质量控制的核心要求,综合能力达到三级甲等医院影像科对入职三年技师的岗位技能水平。
4.2 详细培训模块、内容及考核标准:
标准: 要求乙方能够独立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