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质拼图原材料采购协议
协议编号: WGG-YL-20251004-A1
甲方(采购方): 上海文稿稿创意设计有限公司
此处为重复性常规要素信息,在线预览已省略
乙方(供应方): 大兴安岭优林木业有限公司
鉴于:
为此,甲乙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木质拼图原材料相关事宜,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信守。
1.1 “本协议”:指本《木质拼图原材料采购协议》正文、所有附件、以及双方后续以书面形式签署的任何补充协议或修订文件。
1.2 “原材料”:指本协议第三条具体约定的,由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用于生产木质拼图的欧洲A级椴木板材。
1.3 “技术标准”:指本协议附件一《原材料质量与技术标准细则》中规定的全部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外观要求及环保安全标准。
1.4 “交付”: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将包装完好、单证齐全的原材料交付给甲方的行为。
1.5 “验收合格”:指甲方根据本协议第八条及附件一的标准对原材料进行检验,并最终出具书面《验收合格单》,确认原材料符合本协议全部要求的状态。
1.6 “商业秘密”:指任何一方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内容、客户名单、财务数据、采购渠道、生产工艺、产品设计。
1.7 “不可抗力”:指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等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暴动、罢工(非本方员工罢工),以及政府法律、法规、政策的重大变更或命令。
1.8 “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任何一日。
1.9 “元”:指无特别说明时,均为人民币元。
2.1 双方共同声明与保证:
2.1.1 各方均为依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2.1.2 各方均拥有签署及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全部法定权力、授权及批准。
2.1.3 本协议的签署与履行不会与其应遵守的任何法律、法规、判决、裁定或其作为一方的任何合同、协议相冲突。
2.2 乙方特别声明、保证与承诺:
2.2.1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原材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