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障碍老年痴呆监护服务协议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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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障碍数字化支持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 WGG-CDSS-20251027001

此处为重复性常规要素信息,在线预览已省略

乙方(用户方):
服务使用人(认知障碍者):
姓名: 王建国
身份证号码: 310101194501018888
联系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天平路111弄2号301室

鉴于:

  1. 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数字化技术平台、软件系统及专业服务团队,致力于为认知障碍群体提供创新的数字化支持服务。
  2. 乙方签约监护人系服务使用人的合法监护人/法定代理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已就本协议项下服务的性质、内容、风险以及对服务使用人个人信息的处理方式,向服务使用人进行了充分说明,获得了服务使用人本人的真实、充分、明确的授权同意(在服务使用人有能力作出该等同意时),或签署本协议完全系为履行法定监护职责、保护服务使用人重大人身及财产利益所必需。
  3.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过深入沟通与协商,就甲方为服务使用人提供认知障碍数字化支持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昭信守。

第一条 定义与释义

除非本协议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术语应具有以下含义:
1.1 本服务: 指甲方通过其“文稿稿安护”数字化平台,为服务使用人提供的,集成了智能硬件、软件应用和人工支持的非医疗、非诊断性、辅助性的信息技术支持服务体系。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本协议第四条。
1.2 “文稿稿安护”数字化平台(简称“平台”): 指由甲方开发、运营并拥有完整知识产权的软件与硬件结合的技术服务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安护”系列智能终端设备、“安护家庭”监护人端应用程序(APP)、设备内嵌用户端软件以及后台数据分析与管理系统。
1.3 智能终端设备(简称“设备”): 指由甲方提供给服务使用人佩戴或使用的,型号为WGG-Watch-S3的智能健康监护手表,该设备是承载和实现本服务的核心硬件载体。
1.4 服务期: 指本协议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以换取本服务的有效期间,具体期限见第三条。
1.5 个人信息: 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服务使用人及乙方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1.6 个人敏感信息: 指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服务使用人及乙方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在本协议项下明确包括:服务使用人的身份证件号码、医疗健康状况描述、精确地理位置信息、行踪轨迹、通过本服务进行的音视频通话内容。
1.7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法定工作日,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1.8 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恐怖袭击、国家或地区的瘟疫或骚乱、政府行为、全国性的网络或通讯骨干网中断。

第二条 双方的声明与保证

2.1 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2.1.1 甲方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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