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警用车特殊改装保密协议
协议编号: WG-GJBZ-2025-0802-FINAL
甲方(委托方/信息披露方):
名称: XX市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张卫国
职务: 局长
通讯地址: XX省XX市XX区人民路1号
联系电话: 010-88888888
指定联系人: 王强(保密办公室主任)
联系邮箱: wangqiang.baomi@xxga.gov.cn
乙方(受托方/信息接收方):
名称: 文稿稿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李建军
职务: 总经理
通讯地址: XX省XX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路88号
公司网站: www.wengaogao.com
联系电话: 95022435
指定联系人: 陈默(项目总监)
联系邮箱: mail@wengaogao.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H888888
鉴于:
为确保本项目的绝对安全与保密,防止任何相关信息被泄露、窃取、不当使用或用于非约定目的,从而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及甲方行动部署构成威胁,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且审慎的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昭信守。
第一条 定义
1.1 保密信息: 指为本项目之目的,由甲方提供、或乙方在项目过程中产生、获悉、处理的一切信息,无论其以何种形式(书面、口头、视觉、电子、磁性、实物)存在,亦不论其在交付时是否标有“机密”、“秘密”、“绝密”或类似字样。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第二条所列举之内容。
1.2 项目人员: 指乙方内部因履行本项目合同,经乙方内部严格审批、向甲方书面报备并获批准,确有必要知悉、接触或处理保密信息的所有人员,包括乙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职员工、项目顾问、以及经甲方书面同意的第三方分包商的授权员工。
1.3 信息载体: 指任何用于记录、存储、传输保密信息的物理或非物理媒介。
a) 物理载体包括: 纸质文件(图纸、报告、纪要、函件)、U盘、移动硬盘、光盘、存储卡、录音带、录像带、车辆部件样品、材料样本。
b) 非物理载体包括: 电子文档、数据库记录、服务器缓存数据、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内容、云端存储数据、固件程序、软件代码、以及口头或视觉方式传递的信息内容。
1.4 泄密事件: 指任何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导致保密信息被未经授权的第三方知悉或保密信息面临此种风险的行为或事件,无论是由于乙方的故意、重大过失或一般过失所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