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竞业限制豁免协议
协议编号: WG-2024-07-15-001
甲方(原用人单位): 文稿稿
乙方(离职员工): 李四 (示例,请替换)
鉴于: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豁免竞业限制义务
1.1 甲方同意自2025年01月02日起,完全豁免乙方在原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
1.2 豁免后,乙方可以自由选择职业,包括但不限于从事与甲方原有业务相同、相似或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
1.3 乙方可入职与甲方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自行创办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企业。
第二条 保密义务
2.1 尽管甲方豁免了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乙方仍应严格遵守与甲方签订的保密协议及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对甲方披露给乙方的所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客户信息等保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