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团队训练协议
协议编号: WG-TRN-20250818-001
甲方(委托方): 文稿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5022435
法定代表人: (待填写)
联系地址: (待填写)
官方网站: www.wengaogao.com
指定联系人: (待填写)
联系电话: (待填写)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乙方(受托方): 上海卓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20MA1J5C4Y11
法定代表人: 王博文
联系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223号宏伊国际广场12层
指定联系人: 赵敏
联系电话: 139-8765-4321
电子邮箱: zhaomin@topmind-consulting.com
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18日
签订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鉴于条款
因此,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其销售团队提供定制化训练服务事宜,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
1.1 “服务”: 指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的全部训练与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课程设计、教学实施、材料提供、训后辅导、效果评估以及项目管理。
1.2 “训练材料”: 指乙方为履行本协议而创作或提供的,用于培训目的的任何形式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纸质讲义、电子课件(PPT/PDF)、案例集、工具表单、音频、视频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教学载体。
1.3 “知识产权”: 指在世界范围内任何国家和地区,无论是已注册或未注册的,与智力成果相关的法定权利,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含邻接权)、商业秘密、专有技术以及其他任何类似的权利。
1.4 “保密信息”: 指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收方”)披露的,或接收方在合作过程中获悉的,与披露方及其关联公司相关的,未公开的任何商业、财务、技术、运营信息、客户数据、员工信息。无论该信息是以书面、口头、电子或其他任何形式存在,均构成本定义下的保密信息。
1.5 “不可抗力”: 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事件,该等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瘟疫)、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暴动、罢工)以及政府行为(如法律变更、征收、征用)。
1.6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法定节假日。
2.1 项目名称: “精英领航”——文稿稿销售团队高阶赋能训练项目。
2.2 训练对象: 甲方销售部、市场部及售前支持部核心员工,共计40人。具体人员的姓名、部门、职位及联系方式,由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以加盖公章的《参训人员确认函》(见附件一)形式提供给乙方。
2.3 训练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