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数字孪生系统开发协议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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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孪生开发协议

协议编号: DT-WG-20250807-FINAL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5年08月07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签订:

甲方(委托方): 文稿稿(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文稿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NXYZAB
  •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88号未来中心A座18层
  •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88号未来中心A座18层
  • 联系人:张经理
  • 联系电话:95022435
  • 电子邮箱:mail@wengaogao.com
  • 官方网站:wengaogao.com

乙方(开发方): 数孪智造(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李建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ABCD99
  •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3号楼B座5层
  •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3号楼B座5层
  • 联系人:王总监
  • 联系电话:18600186000
  • 电子邮箱:zongjian@shuluanzhizao.com

序言

鉴于甲方计划为其位于上海临港的“高精密医疗器械智能制造工厂”构建一套行业领先的数字孪生系统,以实现全流程的数字化映射、智能化监控、预测性维护及生产决策优化;并鉴于乙方在数字孪生技术领域拥有深厚的专业知识、成熟的技术解决方案和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具备完全的资质与能力承接本项目的开发工作。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过充分、友好的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高精密医疗器械智能制造工厂数字孪生系统”(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开发、实施及相关服务事宜,共同达成以下协议,以昭信守。

第一章 定义与术语解释

1.1 在本协议中,除上下文另有明确规定外,下列词语应具有如下赋予的含义:
关联方: 指任何直接或间接控制一方、被一方控制或与一方共同受控于同一实体的任何个人、合伙、公司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实体。此处的“控制”指直接或间接拥有超过50%的投票权或类似权益。
 背景知识产权: 指在本协议生效日之前,各方独立拥有或合法获得授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技术秘密、专有技术。
数字孪生系统: 指本协议项下开发的,与物理实体在几何、物理、行为、规则等维度上高度一致的虚拟副本,该系统能够利用物理实体的实时及历史数据,进行映射、监控、仿真、分析、预测和优化,是信息世界与物理世界交互协作的复杂系统。
 物理实体: 指甲方位于上海临港的“高精密医疗器械智能制造工厂”内指定的,作为本次数字孪生映射对象的全部有形资产和无形流程,具体范围包括:一条完整的“心脏支架自动化生产线”,涵盖激光雕刻机、超声波清洗槽、药品涂覆设备、等离子抛光机、精密机械臂、AGV物流车、质量视觉检测系统,以及与之配套的MES、WMS、SCADA系统和所处的物理环境。
项目成果: 指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为甲方的特定需求而专门开发的,并最终交付给甲方的所有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数字孪生系统的软件程序(含源代码和可执行文件)、算法模型、数据结构、三维模型、用户界面、技术文档、培训材料以及其他一切相关的智慧财产。
 源代码: 指用高级计算机语言(如C++, Python, Java)编写的,人类可读的程序指令、函数库、脚本、注释和相关配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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