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形象偶像开发创作合同数字人权益保护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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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形象创作者权益保护协议

协议编号: WG-HYD-VAPC-20250806-002

甲方(创作者/权利人):

  • 名称: 文稿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95022435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若为公司)
  •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互联网创新中心A座501室
  • 官方网站: wengaogao.com
  • 指定联系人: 陈曦(项目经理)
  • 联系电话: 13810008888
  • 指定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乙方(运营方/委托方):

  • 公司名称: 奇点矩阵(上海)数字娱乐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20MA1KXXXXXX
  • 法定代表人: 赵启明
  •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
  •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8层
  • 指定联系人: 孙宇(产品总监)
  • 联系电话: 13918889999
  • 指定电子邮箱: yu@singularity-matrix.com

鉴于条款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共赢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负责创作并向乙方转让特定虚拟形象的知识产权,同时约定双方在形象运营、权益保护、后续开发及责任承担等方面的详细权利与义务,经友好、审慎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定义

1.1 虚拟形象: 指由甲方独立原创,并通过二维与三维计算机图形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及其他数字技术手段生成的,具有独特、可识别的外观、造型、世界观、性格设定、声音特征及其他相关元素的数字化角色。本协议项下的虚拟形象具体指:
形象中文名称: 凌云(Ling Yun)
 形象英文名称: Aero
核心设定: 一名在赛博朋克都市“新长安”中生活的记忆修复师,外表冷峻,精通数据考古与古典乐器,其使命是为仿生人找回被格式化的情感数据。其详细世界观、人物小传、性格光谱及美术风格,见本协议附件一。
 完整资产包(Asset Package): 本协议所指的虚拟形象,是一个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全部要素的可交付、可运营的资产集合体:
1. 核心设计文档: 包含超过五千字的详细世界观设定、人物背景故事、社会关系网络、性格特征分析、口头禅与行为习惯列表。
2. 视觉资产:
二维部分: 角色标准三视图(正面、45度侧面、正侧面、背面)、服装三视图(包含日常、演出、战斗三套服装)、表情设定集(包含20种核心表情,如愉悦、愤怒、悲伤、轻蔑、惊讶、害羞、思考、困惑、坚定、疲惫)、宣传级美术插画(至少3幅,用于海报及封面,构图完整,分辨率不低于8K,即7680x4320像素,350DPI,提供PSD分层文件)。
 三维部分: 高精度三维模型文件(FBX格式,面数低于80,000,布线合理,支持精细动画表现)、4K分辨率PBR贴图文件(包含BaseColor, Metallic, Roughness, Normal, AO通道,PNG格式)、适配主流动捕方案(兼容VMC协议及OptiTrack系统)与渲染引擎(Un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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