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应对家政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WGG-JY-20250812-A01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二日】在中国【北京市朝阳区】签署:
甲方(接受服务方/客户)
乙方(提供服务方/服务商)
鉴于全球气候变化及城市运行系统复杂性增加,导致各类自然灾害及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持续存在;同时,甲方为保障其个人及家庭成员在面临此类极端情况时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与基本生活尊严,期望获得专业的、可靠的、全方位的应急保障服务。乙方作为一家专业的应急保障服务机构,拥有专业的团队、技术、设备与执行能力。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1.1 灾害事件: 指由市级或以上(含中央)气象、水利、地震、应急管理等政府部门,针对甲方服务地址所在行政区域公开发布的台风、暴雨、暴雪、洪水、内涝、地震、强对流天气(含冰雹、雷暴、大风)、沙尘暴、地面塌陷等地质或气象灾害,且预警级别达到《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规定的橙色(Ⅱ级)或红色(Ⅰ级)标准的事件。
1.2 紧急状况: 指因非甲方责任导致的,甲方服务地址所在楼宇或社区发生连续超过十二(12)小时的完全停电、停水、供气中断、通讯网络中断,或发生火灾、爆炸、建筑物结构受损等严重影响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
1.3 应急响应期: 自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四章的规定启动应急服务起,至当次服务根据第五章的规定终止时止的整个时间段。
1.4 服务人员: 指由乙方指派的,为履行本合同而向甲方提供各类服务的、具备相应资质与技能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应急规划师、安全工程师、电工、水暖工、保洁员、安保员。
1.5 关键设备: 指甲方指定的,在紧急状况下需优先保障运行的家用设备,具体清单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1.6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日及全体公民放假的节假日。
1.7 不可抗力: 指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