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安全用品维修合同
合同编号: WGG-TASH-20250811-002
鉴于:
据此,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充分协商,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甲方(委托方/客户): 上海文稿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HXXXXXX
授权代表: 王晓文
职务: 行政总监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层
联系电话: 95022435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乙方(承修方/服务商): 北京童安守护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01XXXXXX
法定代表人: 李四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院A座5层
联系电话: 139-0013-9000
售后服务专线: 400-800-XXXX
指定收款账户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
指定收款银行账号: 0200 0496 0902 4XXXXXX
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 维修标的物: 指本合同第三条中明确列明的、由甲方所有并委托乙方进行维修的儿童安全用品。
1.2 原厂部件: 指由维修标的物原始生产厂商制造或其授权供应商提供的,符合出厂规格、质量标准的全新替换零部件。
1.3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定工作日,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法定节假日。
1.4 验收合格: 指维修工作完成之后,维修标的物的外观、性能和安全指标经双方共同依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标准和流程检验,确认完全达标。
1.5 不可抗力: 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动乱、恐怖袭击、疫情及政府为此采取的隔离、封锁等行政行为。
2.1 甲方声明与保证:
2.1.1 甲方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来签署和履行本合同。
2.1.2 甲方保证其对本合同项下的维修标的物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2.1.3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联系方式、地址)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2 乙方声明与保证:
2.2.1 乙方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拥有提供本合同项下维修服务所需的全部合法资质、许可和技术能力。
2.2.2 乙方指派的维修技术人员均经过严格的专业技术和安全操作培训,具备履行本合同所需的能力。
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