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听器维修保养合同与听力设备调试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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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听器维修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WGGFW-WX-20250811-002

委托方(甲方):

  • 姓名: 张三
  • 身份证号码: 11010119600101XXXX
  • 通讯及送达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88号院1号楼2单元301室
  • 联系电话: 13800138000
  • 电子邮箱: zhangsan@email.com

服务方(乙方):

  • 名称: 文稿稿(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XXXXXX
  • 注册及通讯送达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一道9号中科研发园A座5层
  • 官方网站: wengaogao.com
  • 联系电话: 95022435
  • 联系邮箱: mail@wengaogao.com
  •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
  • 银行账户: 7559 0001 8888 2222 XXXX

为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助听器维修、保养及相关技术服务事宜,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服务标的物: 指本合同第三条所列明的,由甲方提供并委托乙方进行维修、保养及相关服务的特定助听器设备。
1.2 原厂配件: 指由服务标的物的原始生产厂商或其合法授权的供应商所生产、提供的,符合该设备原始技术规格与质量标准的替换零部件。
1.3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1.4 真耳测试: 指使用专业的声学分析设备(如Audioscan Verifit2),在用户耳道内放置探测管,测量助听器放大后在鼓膜处产生的实际声压级,以客观验证助听器输出是否符合预设的听力补偿目标。
1.5 书面形式: 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6 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动乱、政府行为或法律变更。

第二条 双方声明与保证

2.1 甲方声明与保证:
2.1.1 甲方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对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标的物拥有完整、合法的所有权或已获得所有权人的充分授权,有权委托乙方进行维修服务,该委托行为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2.1.2 甲方为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之目的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及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设备历史状况、听力图数据)均是真实、准确、完整且无误导性的。

2.2 乙方声明与保证:
2.2.1 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具备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经营资质、专业技术能力、设备及人员。
 2.2.2 乙方将恪守职业道德,以专业、审慎、勤勉的态度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 2.2.3 乙方保证在本合同履行中所使用的检测设备、维修工具及技术流程符合行业标准,所更换的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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