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家庭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 WG-ZJFW-2025-08-25-001
甲方(委托方): 文稿稿
身份证号码: 11010519800101XXXX
住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0号院1号楼1单元1001室
联系电话: 95022435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官方网站: www.wengaogao.com
乙方(服务方): 北京普安康泰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0XXXXXX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0号院5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 赵承安
联系电话: 13910013910
指定项目负责人: 孙静经理
联系电话: 13810013810
电子邮箱: sunjing@puanankangtai.com
为保障特定宗教信仰家庭成员在特定宗教文化下的生活品质、精神需求与生命尊严,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根本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并由乙方指派专业人员为甲方指定的特定家庭成员提供高度定制化的宗教生活照护服务事宜,兹签订本协议,以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并共同恪守。
1.1 “服务对象”: 指本协议第二条所指定的,直接接受本协议项下所有服务的自然人。
1.2 “服务人员”: 指由乙方指派的、具备本协议要求的特定技能和资格、具体执行本协议项下服务内容的乙方员工。
1.3 “净素”: 指严格素食,膳食中不含任何动物来源的成分(包括但不限于红肉、白肉、海鲜、禽蛋、乳制品、蜂蜜、燕窝)以及五辛(葱、大蒜、小蒜、韭菜、兴渠/洋葱)。
1.4 “服务场所”: 指本协议第四条明确的,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的具体物理地址。
1.5 “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疫情及其相关的管制措施。
1.6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1.7 “书面形式”: 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1 服务对象姓名: 周桂芳
2.2 性别: 女
2.3 与甲方的关系: 祖母
2.4 身份证号码: 11010219450101XXXX
2.5 宗教信仰: 佛教(禅宗),有每日坐禅、诵经的习惯。
2.6 健康背景:患有轻度膝关节炎,行动稍缓,无其他重大疾病史。意识清晰,沟通无碍,生活基本自理,但需在部分家务及宗教功课的准备上获得辅助。
2.7 核心需求: 维持长期、稳定、清净的居家修行生活环境,确保饮食绝对洁净,并能在日常宗教功课中得到必要的辅助与支持。
3.1 本协议的服务期限为贰年(24个月)。
3.2 服务起始日: 公元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