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T艺术品创作协议
协议编号: WG-NFTC-20250827-00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创作者):
甲乙双方(以下单独称“一方”,合称“双方”)基于相互信任,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创作特定系列NFT艺术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共同信守。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1 NFT(Non-Fungible Token): 指基于特定区块链网络协议,通过智能合约生成的,记录了对底层数字艺术资产享有特定权益的、唯一的、不可分割、不可篡改的加密数字凭证。
1.2 底层数字艺术资产(“艺术品”): 指由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独立创作的,以数字文件形式存在的、作为NFT核心价值基础的原创美术作品。
1.3 交付物(Deliverables): 指乙方在各创作阶段需向甲方交付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草图、线稿、最终艺术品文件、源文件、元数据及相关的书面说明。
1.4 知识产权: 指依据中国法律及相关国际公约所享有的,对智力成果的各项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含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及其申请权,以及商业秘密。
1.5 铸造(Minting): 指在指定的区块链网络上,调用智能合约,将底层数字艺术资产及其元数据上链,从而生成一个或多个NFT的过程。
1.6 智能合约(Smart Contract): 指部署在区块链上的一段计算机程序代码,用于无人为干预地自动执行NFT的生成、权属变更、版税分配等预设指令。
1.7 版税(Royalty): 指根据智能合约的预设参数,当NFT在二级市场(即首次销售之后)发生转售时,自动从交易额中按特定比例提取并支付给指定受益人(本协议项下为乙方)的费用。
1.8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法定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2.1 项目描述:
系列名称: 《山海遗珠》
创作理念: 以中国古典名著《山海经》中的奇珍异兽为原型,结合现代幻想艺术风格进行二次创作,旨在通过数字艺术形式重新诠释东方神话的魅力。
* 作品数量: 共计创作叁(3)幅独立的底层数字艺术资产,分别描绘“九尾狐”、“夫诸”与“应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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